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税是数字治理重要的领域之一,各国正在重新思考如何分配税收权,以避免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中对主要数字平台的征税过低。为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税制挑战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已经启动涉及全球137个国家和地区的谈判来推动修改现行跨境税则,并争取在2020年底前能就形成“全球共同框架”达成协议。

7月16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承办的2020中小企业数字经济全球论坛在北京召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数字税收政策顾问埃里克·罗伯特应邀参加主论坛并通过主旨报告分享《数字税在OECD的实践》,为关注者解析跨国数字企业“在哪里缴税”以及“缴税比例”问题。
埃里克·罗伯特首先回顾了近年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数字税领域的努力,并分享了数字税国际合作等热点议题。他说: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可以跨境远程提供数字服务,客户所在市场管辖区与供应商的管辖区域不同,这为征收增值税带来诸多挑战。
事实上,企业目前可以选择低税收地区缴税。比如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即通过把利润转移到爱尔兰和卢森堡等低税率国家避税,而能够获得这些国际税收筹划安排的公司主要是大型跨国公司,中小企业因此无法获得公平竞争。此外,欧盟企业的平均税率为23.2%,而数字企业平均税率仅为9.5%,线上线下企业税收明显不公。
据埃里克·罗伯特介绍,除造成税收不公外,“数字税”还会导致国家税收减少。互联网巨头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的做法,引发多个国家不满。这些国家一方面希望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制度改革,另一方面也希望借助数字税来缓解本国财政压力。
据媒体报道,2020年1月1日,意大利开始向全球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在意数字服务收入超过550万欧元的科技公司的在意营业额征收3%数字税。英国也计划自2020年4月起,对全球年运营收入至少5亿英镑(约合6亿欧元)的大型技术类企业征收2%数字税。奥地利、西班牙也宣布了类似计划。
数字税分配问题也不断引发国际社会争议,“当我们谈论税收权的分配时,我们所谈论的是改变现有利润在不同管辖区之间的分配方式。”埃里克·罗伯特这样总结。
他详细介绍,针对这些困境,OECD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国家提出了应对数字税广泛挑战的潜在解决方案,并在2019年初已达成共识。这些挑战的解决方案将建立在两大支柱的基础上。第一支柱是试图修改现有联结度和利润分配规则的解决方案;第二支柱是推出相关的政策,在全球推出一个最低的税收标准,各个跨国企业在全球都要根据自己的利润支付相关税收。
当下“数字税”是国际规则制定的新桥头堡。受全球疫情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相关谈判迄今未果,期待在2020年终前完成一套最终的数字化税收方案。